認識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台南租房網-FUN心租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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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9
包租代管計畫政策緣起
為鼓勵活化民間空閒住宅投入社會住宅,以減輕地方政府直接興建社會住宅財政負擔並快速滿足社會住宅需求,並協助弱勢家庭及就業、就學青年租屋。配合租賃條例於107年6月27日施行,將租賃市場導向專業管理方式經營,提供租賃雙方服務及保障,達到多贏局面。依據內政部函頒「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3期計畫」及相關規定辦理,爰研擬本計畫,以輔導獎勵民間成立租屋服務事業及鼓勵民間住宅出租方式取得社會住宅。
 
包租代管計畫本案目標
本計畫由內政部提出,報行政院通過,經費全數由中央編列,地方政府辦理,由政府透過公開招標方式與得標廠商(租賃業者)簽約,相關廠商服務費用(例如開發媒合費、代管之管理費等)由政府支付廠商,房東與房客不需再給付廠商任何仲介服務費用。
本計畫透過給予房東稅務優惠及修繕費等補助,使房東願意將房租降低為市場租金的8折(包租)或9折(代租)出租與一定所得以下之房客(包含一般戶及弱勢戶),為保障房東房客租屋權益,政府補助租賃契約公證費用。本計畫並提供弱勢戶租金補助,希望藉此健全租賃市場與協助民眾租屋。

本計畫分包租包管及代租代管:加入物件自媒合第一份租約起租日起算至多3年。
一、包租包管:(以下簡稱包租案,由廠商包租所有權人房屋,再轉租給房客,廠商不得賺取價差轉租房客)
(一)包租:
由廠商開發一定租金以下之民間住宅,與房屋所有權人(以下簡稱房東)簽訂3年包租契約,並出租予與符合本採購案規定承租資格者(以下簡稱房客),空置期間由廠商自行吸收風險,也就是說不論廠商有無找到房客轉租,廠商都要依照跟房東的租賃契約給付房租。
(二)轉租:
廠商以二房東身分將承租民間住宅轉租予房客,與房東簽訂轉租契約並辦理公證,其租賃期間至少1年,最長至廠商與房東之包租契約截止日止。
二、代租代管:(以下簡稱代租案,由廠商媒合房東與房客)
(一)由廠商協助媒合租屋市場上房東及房客,並協助雙方簽訂租賃契約並辦理公證,租賃契約期限1年1約,得續約,廠商需與房東簽訂代管契約,租賃期間廠商應辦理租賃契約管理、租屋糾紛協助處理及租屋相關服務,空置期間超過3個月,物件退出本計畫。
(二)廠商僅媒合房東及房客,協助雙方簽訂租賃契約、公證並提供收租等管理服務,廠商的角色與一般市面上仲介的角色相同,前述房東及房客為該租賃契約之契約當事人,所以如果房客欠租,廠商將協助房東對房客催繳房租,若房客仍不繳納,依照租賃契約辦理。
◆市場租金上限:加入本計畫物件每月市場租金不得高於29,000元。
◆市場租金與簽約金額:簽約金額須為市場租金的8折或9折
本計畫有市場租金及簽約租金,本案租賃契約書上的簽約租金是以市場租金再8折(包租案)或9折(代租案),這個機制是為了提供給房客低於市場行情的租金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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